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生活氛围
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教育部日前研究制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共58条,涉及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人格权益、受教育权、休息权利、财产权利等。其中“特别保护”一章明确:学校应当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制度,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该规定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对本校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合法权益的保护。
针对性侵害,意见稿明确,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以下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向学生作出具有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向学生展示传播包含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持有以未成年人为题材的淫秽、色情视听、图文资料;其他构成性骚扰、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有近七成的性侵害案件是发生在认识的人之间,也就是熟人作案。这些熟人通常是孩子最熟悉、最信任、最尊重、最亲近和最依赖的人,包括亲人、邻居、老师、父母的朋友等。
第一,隐私部位不能碰。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身体的权利。衣服背心、裤衩遮盖的部位不许别人看、不许别人触摸。
第二,结伴而行不落单。尽量和朋友、同学结伴而行,不独自走夜路或者进入偏僻场所,不去过街天桥隧道、娱乐场所周边等危险多发地带。
第三,小恩小惠不能要。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能贪图便宜接受他人的食物饮料或者财物,防止掉入坏人设下的圈套。
第四,不良信息不去看。要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去看淫秽色情的网站,平时也不要出入迪厅、酒吧、夜总会等场所,抵制不良信息。
当遇到性侵害时,学会“说不、会跑、会骗、会记”。
第一,“说不”,可以大喊:“住手!我不喜欢你这样做!”
第二,“会跑”,在公共场所时跑向人多的地方,向周围的人求助或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第三,“会骗”,可以编理由骗侵害者,想办法逃跑。
第四,“会记”记住侵害者的体貌特征。
一旦不幸遭遇性侵害,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留存证据,因为指证罪犯需要有证据支持,要收集保留相关的证据,可以采取拍照、录音等方式进行,对于体液、毛发、皮屑、通信记录等证据进行保留。因此,被侵害后,不要擅自洗澡、洗衣物、收拾房间、扔东西等等。若是熟人作案,要保留好通话、通信记录,若是对方事后威胁、收买等,也要留下相关证据。
不幸遭遇性侵害时,不要慌,要保持冷静,一边想办法脱身,逃离现场,一边想办法拨打110报警或者与家人联系,让警方或家长知晓自己面临危险的地点,发出求救信号。
发生性侵后,一定要向你信任的成年人求助,包括父母。
做笔录时要如实陈述,不隐瞒、不夸大、不做虚假陈述。
千万不要觉得是自己的错,也不要看不起自己。要多和信任的家人、朋友交流,也可以去找专业的心理咨询医生,尽可能地减少负面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