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正在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它会伪装成同性别的“姐姐”,用20元买不雅视频;它可能是“男朋友”,提出拍裸照、裸聊的邀请。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分辨能力不强,以“出名”“当明星”为诱饵,拍照片、视频可以换钱,诱骗未成年人。在一个群名为明星海选的交友群里,所谓的“导演”要对未所年人进行“身体审核”“敏感度测试”“服从性测试”。测试的方式,让未成年人拍摄裸体照片和视频,还要配上诱惑的表情和声音,一些不知真相的未成年人将自己的裸照发给别人;还有的交友群,以金钱为诱惑,发“羞羞的图”一张5元,“洗澡的视频”20元一个,骗取未成年人的裸照。
在法律上,这些行为被称为“隔空猥亵”。和传统的身体接触不同,“隔空猥亵”因为是在网络上,不受地域、时间限制,且还被对方抓了“把柄”,隐蔽性更强、范围更大、危害更广。一位15岁的广西女孩,就曾因为把拍有隐私部位的照片发给网友,后来后悔,想要拒绝时,对方威胁她要把视频发给家人和同学,最后她自杀了……
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骆某案”,认为通过网络实施的非直接身体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认定这种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2021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猥亵儿童的恶劣情节作了列举式的规定,进一步细化猥亵儿童罪从重处罚的规定,为有效治理“隔空猥亵”进一步提供了依据。
对这些作为的认定,向社会传递出鲜明的信号——“隔空猥亵”本质就是猥亵犯罪,不因山海之远而成为法治盲区,隔着网络“隐身”作恶同样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那么,如何防止未成年人免遭“隔空猥亵”呢?
对于未成年人,要掌握远离性侵三不准则
一是不轻信。不轻信网友花言巧语和网络诈骗信息,提高辨别是非能力和网络素养。
二是不透露。不透露自己和家人朋友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图像,关闭定位标识。
三是不约见。不约见陌生网友,拒绝发送任何关于个人隐私和视频、照片的要求。
作为未成年人,被侵害后应该如何处理呢?
1.及时告诉父母或老师等身边成年人;
2.及时报警;
3.注意保护证据(聊天记录等);
4.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是未成年人无法承受之痛,也是每个家庭无法承受之重。任何时候,未成年人都不该也不能成为“网络猎物”。各界应该凝聚共识、协同发力,斩断“隔空猥亵”的黑手,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更安全、更清朗、更健康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