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市教院[2017]训12号
关于举行莆田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
送教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师进修学校(事务局),市直各有关中小学:
为引导教师深入探索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促进莆田市心理健康事业的顺利发展,发挥莆田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的专业引领和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部分教师开展送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及内容
1.观摩教学
送教学校 |
授课时间 |
参加对象 |
授课内容 |
授课教师及单位 |
指导 老师 |
莆田十二中 |
2017年 5月24日上午 |
高三学生 |
阳光心态 成就梦想 (考前心理辅导) |
张元宝 (莆田十三中) |
祁淑莺 |
2017年 5月24日上午 |
七年级学生 |
青春期的自我保护 |
许方霞 (莆田哲理中学) |
黄培红 |
2.开展听课、评课、研讨活动;
3.了解学校帮扶情况;
4.有关教师请于活动当日上午8:40之前到达莆田十二中,会期一天。
二、参加对象
1. 莆田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中心组成员;
2. 城厢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专兼职教师;
三、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交通费、伙食费按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祁淑莺13959591003。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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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莆田市教育局,(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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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