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因性精神障碍是指当某些个体突然遇到严重的、强烈的生活事件刺激以后,如亲人突然亡故、严重自然灾害等,个体承受不了超强刺激而表现出的一系列与精神刺激因素有关的精神症状,经过短时间的治疗后或心因消失以后,症状消失如常人,一般愈后良好不会复发。
一般地说,决定本组疾病的发生、病程和临床表现的因素有:
心因性精神障碍
(1)生活事件和处境;
(2)社会文化背景;
(3)个性特点、教育程度、智力水平、生活态度、信念等。
这里所说的心理社会因素并称为心理刺激即一般简称心因,它是指这类刺激来源于人的社会活动和精神生活中的劣性刺激。
机体是否会在心因作用下致病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1)心因的强度(如灾难性事件),或强度虽然不大、但因持续的积累作用(如长期的人际关系紧张、内心矛盾等),或同时遭受多个心理刺激(如既有经济困难、又遇亲人亡故、自己生病,所谓“雪上加霜”),发生综合作用,这时会引起心理平衡、调节系统崩溃。
2)当事人的态度与反应特点,如同样是亲人亡故,大多数情况不会引起当事人很大痛苦而成为当事人的强烈心理刺激,但如亲人是在年老久病或与当事人已经反目、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则该亲人的死亡不形成明显心理刺激。另外,有些外界因素本来并无明显刺激可言,如某种职业,而当事人不愿从事该职业,会觉得这工作是一种负担、乏味,这就可能成为心理刺激。又如经济改变、财产损失,对把金钱看得重与看得轻的人,其刺激强度显然不同。